重庆市京成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玉良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3MAEH21QP1L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观音阁路717号附2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巴南市监处罚〔2026〕621号
经查,当事人公司成立于2025年4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MAEH21QP1L ,开办重庆市京成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京东仓库的员工食堂,依法取得一楼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中型企事业单位食堂,有效期至2030年12月2日。
2026年3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八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当事人开办的重庆市京成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京东员工食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除一楼已许可食堂外,当事人在二楼另设有“自制饮品”、“西部美食”、“兰州牛肉面”、“新疆大盘鸡”四个经营档口。上述档口均配置有灶台、案板、冷藏柜、消毒柜等餐厨设施设备,就餐区设有餐桌22张。现场检查时,就餐区左侧垃圾桶回收处堆放有35个未清洗餐盘,洗碗池内遗存6个未清洗面碗;牛肉面档口冷藏柜内查见4包待加工的新鲜面条(合计20斤)。经核查,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二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2月开办二楼食堂,截至本局执法人员2026年3月25日现场检查时,实际营业时间不足3个月,当事人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后,未在法定的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增项手续。二楼食堂营业期间,每日向员工供应中餐及晚餐,提供炒饭、饺子、面条等食品。其中,素炒饭(白菜/土豆丝)售价11元/份,肉丝炒饭售价15元/份,饺子14元/份,素面条(白菜/酸辣/土豆丝)11元/份,牛肉面15元/份。
关于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未设置专用收银系统,且未保存完整的进货票据,导致无法通过账目核算其经营期间的总收入及原料采购总额。执法人员现场仅查获待加工新鲜面条20斤,当事人提供了该批面条的供货票据,显示进货单价为3元/斤。经核算,上述现场查获的待售食品原料货值金额共计60元(20斤×3元/斤)。 故本案违法所得因无销售记录及收银凭证无法查明;货值金额以现场查获的待售食品原料核定,为人民币陆拾元整(¥60.00)。
检查结束后,当事人已自行停止二楼食堂经营。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