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速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叶翠莲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1MA07E0FR6Q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315号天津光达绿色食品产业园内北园C8-2-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4
运输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2
2024-07-01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3
2024-05-30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总)罚﹝2026﹞10550号
天津吉速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3-24
2
京交﹝通﹞﹝2026﹞第0703-006120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委员会
2026-01-30
3
津交(总)罚﹝2026﹞10083号
天津吉速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1-12
4
京交﹝顺﹞﹝2025﹞第0809-062108号
天津吉速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5年10月23日19时20分,受天津吉速物流有限公司委派的驾驶员郭有军驾驶津CN0638号灰色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津K6400超号红色富洋达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七大路检查站北200米处,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郭有军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津CN0638号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津K6400超号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当事人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该车载有汽车配件68箱,货物总重7吨,由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安顺路2号铭源物流运往北京市顺义区张镇张良路9号欧恩科科技园,此次运输承运人为天津吉速物流有限公司,托运人为彭巍,双方议价运费3000元,天津吉速物流有限公司未收取运费。当事人未获得违法所得。认定天津吉速物流有限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3000.00元
顺义区交通局
2025-10-24
5
津交(总)罚【2024】11183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2-06
6
冀泊交罚综合当罚决【2024】021号
天津吉速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金凤海驾驶苏F85401/津F2140超货车装载除尘设备从事货物运输,经查该挂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
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
2000.00元
泊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06
7
津交2023111460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3-11-21
8
津交2023111203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3-09-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