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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格润环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邹国珍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MA4KTT0503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西湖大道5597号汽车配件生产项目三号生产车间60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东市监处罚〔2026〕607号
当事人成立于2017年5月2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安全评价业务等。2021年6月23日已取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11712050104),有效期至2027年6月22日。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包含《检测报告》(GRT-06-25040322)中相关检测项目/参数及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 2026年2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进行核查确认,《检测报告》(GRT-06-25040322)由当事人出具。当事人现场提供《检测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行监测合同、甲方: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号:GRT-2309015)、《检测报告》编号:(GRT-06-25020906、GRT-06-25040322、GRT-06-25070323、GRT-06-25040322-A)、《情况说明》(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日)等材料。2026年3月3日,当事人质量负责人马芳宇到我局接受询问、协助调查,并现场提供《关于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燃油锅炉和干燥炉名称混淆的情况说明》、《排污许可编码对照表》和《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等材料,2026年3月4日,当事人提供《情况说明》(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3月4日)。 经查,当事人2024年12月26日与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检测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行监测合同、甲方: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号:GRT-2309015),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中相关检测废气排气筒分别为切割排气筒、焊接排气筒、抛丸排气筒、锅炉废气排气口、干燥炉烟囱、喷塑废气1#排气口、喷塑废气2#排气口和塑粉固化废气排放口。其中干燥炉烟囱检测服务为每季度检测一次。截止至2025年11月20日,当事人为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了三份检测报告,第一季度为《检测报告》(GRT-06-25020906),第二季度为《检测报告》(GRT-06-25040322),第三季度为《检测报告》(GRT-06-25070323)。2025年11月20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到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发现《检测报告》(GRT-06-25040322)相关问题,当天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并说明情况。2025年11月21日当事人更改《检测报告》(GRT-06-25040322)及原始记录为《检测报告》(GRT-06-25040322-A),并由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当事人称,2025年11月28日由质量负责人马芳宇到生态环境局汉南分局接受了现场问话并提供修改后的《检测报告》(GRT-06-25040322-A)原始数据扫描件。2025年12月3日,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当事人出具《情况说明》。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线索移交函中燃油锅炉废气排气口编号为DA009,干燥炉烟囱编号为DA010,《检测报告》(GRT-06-25040322)中燃油锅炉废气排气口编号为DA004,干燥炉烟囱编号为DA005。执法人员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公开端网站许可信息公开中查询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0100741423713B001W)中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显示锅炉废气排放口(排放口编号:DA009)和干燥炉烟囱(排放口编号:DA010)。当事人提供《情况说明》(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3月4日)、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排污许可变更记录和《排污许可编码对照表》。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对排污许可证申请变更,2024年12月26日与当事人签订《检测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行监测合同、甲方: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号:GRT-2309015)时,该排污许可证变更正在进行审核,该份检测合同签订时使用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方案,检测方案中的排气筒编号为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内部编码。故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线索移交函中燃油锅炉废气排气口(编号为DA009)为《检测报告》(GRT-06-25040322)中燃油锅炉废气排气口(编号为DA004),干燥炉烟囱(编号为DA010)为《检测报告》(GRT-06-25040322)中干燥炉烟囱编号为DA005)。 当事人2025年6月18日出具的《检测报告》(GRT-06-25040322)有DA009的柴油锅炉的监...[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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