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理风云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祥云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方春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32923MA6N7DCF1Y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城西兴园路17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祥市监综执处罚〔2025〕13号
我局执法人员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查询,发现当事人大理风云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祥云分公司于2018年05月30日成立后,未按照要求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2025年3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登记的住所祥云县祥城镇城西兴园路177号开展检查,检查时没有发现该公司在祥云县祥城镇城西兴园路177号开展经营活动,该场所现在的实际经营者是祥云旺家隆生活超市。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与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
当事人大理风云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祥云分公司连续3年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与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已经构成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违法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办案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祥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祥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祥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祥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祥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祥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