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日照市东港区子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子房注册资本:5.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1102MA7BU83W69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望海路27号利华小区沿街217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09
(2025)沪0105民初6505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日照市东港区子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
2024-12-05
(2024)沪73民终488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日照市东港区子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3
2023-12-25
(2023)沪0105民初18451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照市东港区子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4
2023-12-12
(2023)沪0105民初41976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照市东港区子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5
2023-10-19
(2023)沪0105民初18451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日照市东港区子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6
2023-10-19
(2023)沪0105民初18451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照市东港区子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长宁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港市监处字〔2025〕D810号
自2022、2023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其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