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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心连心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志义注册资本:32.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36532240991828196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洛浦镇克尔喀什村11-8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1-28
2023-05-08
(2023)新3224民初4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洛浦县心连心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洛浦县新鸿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税稽稽罚〔2025〕10号
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2023年9月14日,洛浦县心连心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心连心合作社)向新疆昆仑鲜生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鲜生公司)开具2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65002300111、发票号码37523671,37523672,发票价税合计为186959.48元,货物名称为*蔬菜*红薯、*蔬菜*菠菜、*蔬菜*红萝卜、*薯类*土豆等。经查实,在2023年9月#5号会计记账凭证发现心连心合作社为昆仑鲜生公司开具的2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据昆仑鲜生公司财务负责人艾力·阿不都卡地、采购员滕谦如和心连心合作社法人周志义陈述,心连心合作社在与昆仑鲜生公司之间未发生实际购销业务的情况下开具上述2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心连心合作社与昆仑鲜生公司之间无实际购销业务,在心连心合作社记账凭证也无任何货物出库单、运输单等。经查资金流向,昆仑鲜生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通过对公账户(银行账号为30582********4978)向心连心合作社(银行账号880050012********8709)转账186959.48元,2023年9月21日心连心合作社向滕谦如给的阿布杜力艾则孜·麦托合提的个人账户(账号6210814********6323)转账186959.48元,之后阿布杜力艾则孜·麦托合提将该笔钱转至昆仑鲜生实际控制人张旭的妻子张双婕的账户,形成资金回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第十八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一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之规定,以上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均属于虚开发票。
我局认为你合作社与新疆昆仑鲜生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上述2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86959.48元的行为,属于虚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64号)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依法处以罚款60000.00元(人民币陆万元)。
6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
2025-02-08
2
和税稽罚(2025)10号
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 2023年9月14日,洛浦县心连心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心连心合作社)向新疆昆仑鲜生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鲜生公司)开具2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65002300111、发票号码37523671,37523672,发票价税合计为186959.48元,货物名称为*蔬菜*红薯、*蔬菜*菠菜、*蔬菜*红萝卜、*薯类*土豆等。 经查实,在2023年9月#5号会计记账凭证发现心连心合作社为昆仑鲜生公司开具的2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据昆仑鲜生公司财务负责人艾力·阿不都卡地、采购员滕谦如和心连心合作社法人周志义陈述,心连心合作社在与昆仑鲜生公司之间未发生实际购销业务的情况下开具上述2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心连心合作社与昆仑鲜生公司之间无实际购销业务,在心连心合作社记账凭证也无任何货物出库单、运输单等。 经查资金流向,昆仑鲜生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通过对公账户(银行账号为30582********4978)向心连心合作社(银行账号880050012********8709)转账186959.48元,2023年9月21日心连心合作社向滕谦如给的阿布杜力艾则孜·麦托合提的个人账户(账号6210814********6323)转账186959.48元,之后阿布杜力艾则孜·麦托合提将该笔钱转至昆仑鲜生实际控制人张旭的妻子张双婕的账户,形成资金回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第十八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一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之规定,以上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均属于虚开发票。
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6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0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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