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铺镇美多惠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702MA6YX0LK6U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铺镇杨庵村老村委会门面房(京东宾馆北侧第二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烟处﹝2024﹞第14号
2024年02月28日10时36分,本局专卖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杨庵村汉中东高速引线京东宾馆楼下铺镇美多惠便利店进行检查,在该场所的仓储室内发现涉嫌违法的烟草专卖品利群(新版)6条、云烟(紫)4条、好猫(猴王磨砂)4条、好猫(细支长乐)4条、好猫(长乐)2条、玉溪(软)2条、黄鹤楼(软蓝)2条、利群(硬)1条、天子(金)1条、红塔山(硬经典100)1条、好猫(金丝猴)1条、钻石(荷花)1条、利群(楼外楼)1条、延安(青春岁月)1条、中南海(5mg细支)1条、娇子(X)1条、好猫(长乐九美)1条、延安(细支圣地河谷)1条、娇子(格调细支)1条,合计19个品种36条。初步询问,当事人李敏表示上述卷烟是因为自己店内卷烟不够卖,在外购买的,用于自己店内销售的,无法提供上述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证。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嫌疑。经本局负责人批准,专卖执法人员即将上述涉案物品作为证据,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整个检查过程,被检查人始终在场,现场无物品损坏,财物丢失。经调查,当事人李敏经营的汉台区铺镇美多惠便利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610702131115,有效期截止2025年11月15日,上述卷烟是当事人李敏在南郑区圣水镇青史村的两个商店购买,具体商店名称及详细地址当时人无法提供,上述卷烟用于其经营的美多惠便利店销售,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卷烟的购买凭证。依据《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国烟计〔2021〕93号)、《陕西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关于印发2024年上半年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4)4号)的有关文件规定,当事人李敏违法进货总额为5950元。当事人陈述收购卷烟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李敏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处以进货总额5950元7%的罚款,计416.5元(肆佰壹拾陆圆伍角)。
416.50元
汉中市烟草专卖局汉台区局
2024-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