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礼腾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923689885688R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代县滩上镇南石岸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8
买卖合同纠纷
代县荣新选矿厂
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
代县人民法院
2
2025-04-29
民间借贷纠纷
刘**
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
代县人民法院
3
2025-03-25
买卖合同纠纷
李**
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
代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8-12
(2024)京0107民初76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2
2024-06-26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3
2016-09-18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日立建机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彭兴旺: 本院受理原告日立建机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诉你们融 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 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 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4
2015-10-09
(2015)代法执字第126-1号
劳动争议
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
[山西]代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23
2024-12-24
(2024)晋0923民初13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马*、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1-11
2020-11-25
(2020)晋09民终1608号
合同纠纷
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与滕*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6-29
2020-06-01
(2020)晋09民终272号
借款合同纠纷
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与李某、韩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16
2019-06-28
(2019)晋0923执39号之二
合同无因管理
阿*与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刘*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9-10-22
2018-11-26
(2018)晋09民终1788号
借款合同纠纷
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与阿**、刘丛宾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9-09-16
2018-08-30
(2018)晋0923民初427号
借款合同纠纷
阿**与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刘**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7-09-12
2017-03-10
(2016)晋0105民初374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日立建机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彭**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5-02-02
2015-02-02
(2014)晋民申字第843号
合同纠纷
杨**与代县滩上镇滩上村民委员会、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5-01-07
2015-01-07
(2014)忻行初字第38号
原告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诉被告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张兴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10
2014-08-05
2014-08-05
(2014)忻中民终字第491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代)应急罚﹝2025﹞执一4号
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尾矿库)1.现场无人值守。2.在线监测中断。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对该企业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建议立案。
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尾矿库)1.现场无人值守。2.在线监测中断。其行为违反了《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企业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60000元(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00元
代县应急管理局
2025-08-07
2
代自然资执一罚字﹝2023﹞16号
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不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相关义务,经催缴后仍不缴纳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对代县凤凰观鑫盛铁矿有限公司处以3万元的罚款,罚款共计叁万元整,即30000元。
30000.00元
代县自然资源局
2023-06-27
3
代自然资执二罚字﹝2023﹞22号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于2003年擅自占用代县峪口镇南石岸村土地8232㎡(其他草地2669㎡,采矿用地5563㎡)建选厂
1、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2、对非法占用的土地未利用地2669㎡处以10元/㎡的罚款,共计26690元,采矿用地5563㎡处以10元/㎡的罚款,共计55630元,合计捌万贰仟叁佰贰拾元整,即:82320元。
82320.00元
代县自然资源局
2023-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