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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优家果蔬超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长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330MA6XJAN48B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安沟村安沟移民搬迁安置点1号楼2单元101室门面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凤县市监处罚〔2023〕38号
2023年4月10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肖长生店内销售的韭菜进行抽样,委托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2023年4月18日,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韭菜中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4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该店送达了《检验报告》(FN2302092),并告知当事人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未提出复检申请。2023年5月5日报请主管局长批准立案。现已查明:当事人销售的韭菜,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毒死蜱项目检验实测值为0.036mg/kg,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毒死蜱项目最大限值0.02mg/kg的规定。该批韭菜是2023年4月10日从凤县双石铺镇惠民平价蔬菜超市购进,截止4月21日,已全部销售完。当日共购进韭菜10斤,每斤进货价格2元,每斤销售价格3.5元,涉案货值为35元,违法所得为35元。进货时留存了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进货票据。
1、没收违法所得35元;2、罚款5000元,罚没款共计5035元。
5000.00元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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