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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很富服装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尚振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30534MAC1F1W591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邢台市清河县泰山北路财富天地3号楼7单元5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市监处罚[2023]443号
经调查,当事人利用恒源祥商标的知名度,降低店铺的退货率提高消费者的复购率,将标有恒源祥商标标识的吊牌加挂在服装上进行销售。该服装店于2023年9月底在浙江省桐乡市濮院镇一个摊位购进200套标有恒源祥商标标识的吊牌,现金结算,无票据。共加工了标有恒源祥商标标识的服装109件,其中半高领服装47件,圆领服装62件。截止执法人员查处,该服装店共销售了标有恒源祥商标标识的服装95件,其中半高领服装销售了35件,售价138元/件,圆领服装销售了60件,售价168元/件,有交易记录。违法经营额共计16902元。
1、没收带有恒源祥商标标识服装14件,带有恒源祥商标标识的吊牌91套。 2、对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处以罚款33000元(叁万叁仟元整),上缴国库。
33000.00元
清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4
2
冀市监邢处〔2023〕13053423000486号
未经商标注册人允许在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罚款3.3000万元,没收侵权商品
33000.00元
清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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