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祥和纺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赖联市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27MA78Y0WQ9T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轻工业园区66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克苏税稽罚(2024)63号
1.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 经查,你公司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期间,从泗洪和泰纺织有限公司取得43份棉纱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885132.73元,税额505067.27元,价税合计金额4390200.00元,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经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发来的协查函和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上述发票4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证实为虚开发票。 经你公司实际负责人-林守杰笔录自述,2022年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棉纱未取得发票,联系其朋友-张灵旺,通过对公账户对泗洪和泰公司转账付款,取得泗洪和泰公司开具4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扣除16万元手续费后将剩余资金转至张灵旺及公司实际负责人林守杰,你公司无任何原材料棉纱购买及付款凭证,无法证实公司购买该批原材料棉纱的业务真实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你公司让泗洪和泰纺织有限公司为自己开具4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之规定,你公司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对上述已抵扣的505067.27元进项税额作进项转出处理。进项税额转出造成你公司2022年少缴增值税180352.51元、2023年少缴增值税324714.76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7〕134号)第一条“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进项税金大于销项税金的,还应当调减其留抵的进项税额。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依法追缴税款,处以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284072.26元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4-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