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硅融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华 | 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5085510033C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8号楼60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15
(2021)京0105民初73351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唐**
中硅索纳(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中联硅谷科技有限公司,李*,中硅融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
2022-06-15
(2021)京0105民初73350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张**
中硅融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李*,中硅索纳(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中联硅谷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3
2022-06-15
(2021)京0105民初73349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阮**
中硅融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李*,中硅索纳(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中联硅谷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4
2022-06-15
(2021)京0105民初73348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朱**
中硅融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李*,中硅索纳(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中联硅谷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5
2019-12-30
合同纠纷
张*
中硅融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6
2019-11-05
合同纠纷
韩**
中硅融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7
2019-08-30
(2019)京0119民初3969号
保证合同纠纷
宋**
李**,中联硅谷科技有限公司,中硅融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汇广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汇爱(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松鹤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天志源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市华信安联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硅融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延庆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10-15
合同纠纷
张*
中硅融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
2019-08-06
合同纠纷
韩**
中硅融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3
2019-06-13
保证合同纠纷
宋**
中硅融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华信安联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天志源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松鹤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汇爱(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汇广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硅融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联硅谷科技有限公司,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0-27
2022-07-12
(2021)京0105民初73349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阮**与李*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4-07
2019-12-12
(2019)京0105民初67245号
合同纠纷
张*与中硅融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3-31
2019-12-24
(2019)京0119民初3969号
保证合同纠纷
宋**与李**等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3-24
2019-12-04
(2019)京0106民初37803号
合同纠纷
张**与中硅融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2-06
2019-11-28
(2019)京0105执17282号
王**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07-05
2019-03-28
(2019)京02执异560号
孟**等仲裁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9-04-25
2019-04-24
(2019)京0105民初3909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曹*与中硅融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4-04
2018-12-27
(2018)京0105民初77903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王**与中硅融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02-21
2019-01-25
(2019)京02执异104号
民事执行
高**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8-12-21
2018-12-05
(2018)京0106执8239号
中联硅谷(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朝市监处罚﹝2026﹞3018号
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吊销执照(登记证)。
-元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0-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10-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