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穗莞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佩君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MA4UPGWA70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群英路2号2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4﹞Z103131001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购入生产涉案食品“甘草榄”(生产日期:2023-8-10,规格:400克/袋)的生产原料时,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产品合格证明,导致生产的食品“甘草榄”(生产日期:2023-8-10,规格:400克/袋)在流通领域被抽样检验,柠檬黄及其铝色淀(以柠檬黄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食品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货值金额是1328元,违法所得是1328元
1.罚款5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328.0元
50000.00元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5
2
东市监处罚﹝2023﹞Z10822001号
经查明,2023年2月11日,当事人生产的食品“甘草黄皮”(生产日期:2023-02-11,规格型号:268克/袋),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食品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货值金额是252.8元,违法所得是252.8元。当事人购入生产食品“甘草黄皮”(生产日期:2023-02-11,规格型号:268克/袋)的原料时,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产品合格证明。
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二、警告。三、罚款50000元。四、没收违法所得252.8元。
50000.00元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