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青阳县乔木乡陈记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秀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1723MA2RD8FJ92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青阳县乔木乡乔木街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5〕70号
涉案的“芬达”橙味汽水系当事人于2024年2月从青阳县蓉城镇金鑫商行购进,共购进1箱(24瓶),进货价为2元/瓶,销售价格为2.5元/瓶。涉案的“思宏”阿胶枣系当事人于2024年3月从南陵康信食品商行购进,共购进10袋,进货价为6元/袋,销售价格为8元/袋。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食品时,均索取保存了进货票据。截至检查之日,1箱“芬达”橙味汽水和2袋“思宏”阿胶枣在超过保质期后未销售,货值金额共计76元,无违法所得。2025年2月7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1份,陈述其已认识到错误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另查明:当事人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分别于2024年2月4日和2024年4月24日因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被我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文书号:青市监处罚〔2024〕45号、青市监处罚〔2024〕126号。
1;罚款叁仟元; 2;没收已扣押的1箱“芬达”橙味汽水;2袋“思宏”阿胶枣。
3000.00元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8
2
青市监处罚〔2024〕126号
当事人于2022年从青阳县蓉城镇凯元食品经营部购进涉案“李字牌”梨罐头(生产日期:2022年3月1日,保质期:24个月)1箱,共24瓶,进价110元/箱(4.6元/瓶),售价5元/瓶,在保质期内售出22瓶,截止检查之日剩余2瓶未售出;于2023年12月从南陵县康信食品商行购进涉案瓜子饼(生产日期:2023年10月7日,保质期:120天)15袋,进价为6元/袋,售价为7元/袋,在保质期内售出8袋,截止检查之日剩余7袋未售。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时,索取了进货凭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查验并保存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截至案发时,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后未对外销售,货值金额为59元,无违法所得。2024年4月9日,当事人向本局递交了《整改报告》,主要内容为:1、加强了食品安全知识学习;2、承诺对超市内定期进行自查并清理;3、承诺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同类问题不再重复发生。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未发现当事人有上述同一性质违法行为,确定当事人为初次违法。
1;警告; 2;罚款贰仟元; 3;没收已扣押的7袋瓜子饼和2瓶“李字牌”梨罐头。
2000.00元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4
3
青市监处罚〔2024〕45号
当事人于2022年12月5日在青阳县蓉城镇凯元食品经营部购进:1、涉案“德方兴”5黑谷物黑芝麻糊(生产日期:2023年12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进价20元/包,售价25元/包,购进数量不详,截至检查之日剩余10包未售出;2、涉案“豆世界”冰糖豆腐花(生产日期:2022年12月1日,保质期:12个月),进价13元/包,售价15元/包,购进数量不详,截至检查之日剩余13包未售出。当事人于2024年1月1日在美团买菜购进:涉案“切段年糕”(生产日期:2023年12月31日,常温存贮7天),进价2元/份,售价2元/份,购进数量不详,截至检查之日剩余8份未售出。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食品时,查验了青阳县蓉城镇凯元食品经营部的营业执照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未索取进货票据和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截至案发时,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后未售出,货值金额为461元,无违法所得。经询问当事人,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当事人有上述同一性质违法行为,确定当事人为初次违法。。
1;警告; 2;没收已扣押超过保质期的10包“德方兴”5黑谷物黑芝麻糊;13包“豆世界”冰糖豆腐花;8份“切段年糕” 。。
0.00元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