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春阳果蔬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丽琼 | 注册资本:2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481MA6PTP0Y5Y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海口镇海口社区海口集贸市场B区1、2、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玉澄处罚〔2025〕118号
2025年6月24日当事人从昆明市金马市场购进10公斤荔枝,进货单价12元/公斤。2025年6月25日我局委托玉溪市检验检测认证院进行抽检,荔枝抽样5.6公斤。经抽样检验,荔枝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标准指标:≤0.1,实测值:0.19)吡唑醚菌酯(标准指标:≤0.1,实测值:0.12)不符合GB270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29日将检验报告(NO:SC2025803259)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送达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若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可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当事人已当场签收,当事人你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也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检,不合格荔枝销售价每公斤15元,抽检购买了5.6kg样品,收到了抽检样品购买费84.00元,其余4.4公斤已销售完,销售金额66.00元,销售收入合计150.00元。当事人在本局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
1、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150.00元整);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肆佰伍拾元整(¥:450.00元整)上缴国库。
300.00元
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