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月湖区鹰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辜大妹 | 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02056408291P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环城东路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鹰市监处罚〔2026〕59号
2025年8月04日,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计量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销售的直流水枪(规格型号:QZ3.5/7.5)进行执法抽样检测,经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计量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检测该直流水枪不符合标准GB 8181-2005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11月11日,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科移交案源线索至执法稽查局,2025年1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直流水枪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赣质检(消)字(25)第XF2967号)送达当事人经营场所并制作了现场笔录,并对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直流水枪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2025年12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当事人确认存在销售不合格直流水枪的违法行为。2026年1月07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查,当事人通过经销商(具体经销商不记得)上门推销时采购了该批不合格直流水枪20个,采购价格人民币16元/个,销售了3个,销售价格人民币20元/个,合计货值金额400元,合计获利人民币12元,销售的直流水枪无法召回,该批不合格直流水枪没有产品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明无法提供,也未建立台账。2025年1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赣质检(消)字(25)第XF2967号)送达当事人经营场所。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向我局提出异议。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停止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并处罚如下:
1.没收不合格的直流水枪17个;
2.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两倍的罚款人民币捌佰元(8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贰元(12元);
罚没合计人民币捌佰壹拾贰元(812元),上缴国库。
800.00元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0-04-24
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
鹰潭市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