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万恒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强 | 注册资本:10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2571625055B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46号10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8-07
2020-06-12
(2018)甘0102民初9092号
甘肃万恒建筑设备有限公司与兰州明博热能设备有限公司、陈**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88959.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监罚〔2025〕145号
经查,当事人与兰州瑞景物业服务有限签订了《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6月10日,有效期为两年,对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红山根西路25号红山绿茵小区住宅小区的37部电梯开展维护保养作业,维保人员:李彦军、陈谢贵、郑明磊三人是甘肃万恒建筑设备有限公司的员工(电梯维保员)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红山绿茵小区电梯维护保养按公司要求一直由上述三人负责。当事人电梯维护保养记录方式为通过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梯维保平台"系统来填写电子维保记录和通过维修保养记录簿填写纸质维保记录。
一、2025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随机抽取红山绿茵小区11号楼1号电梯、17号楼西单元2号电梯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11号楼1号电梯应急照明灯在断电时不能正常工作,17号楼西单元2号电梯应急照明灯在断电时不能正常工作,17号楼西单元2号电梯底坑存有大量垃圾杂物。当事人在电梯维保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附件A1半月保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16、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维保保养基本要求规定:工作正常; 30、底坑环境维护保养基本要求规定: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对电梯轿厢应急照明设备进行维保和电梯底坑进行及时清洁。
二、我局执法人员2025年4月28日从该小区物业监控室调取11号楼2号电梯:2025/4/10/00:00至2025/4/10 23:00时间段电梯使用及维保人员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情况的监控视频。调取视频显示,上述时间段该电梯一直未停用,维保人员李彦军、陈谢贵、郑明磊未到现场实际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作业(视频证据保存至U盘中)。经核实,维保人员郑明磊2025年4月10日对红山绿茵小区11号楼2号电梯进行半月维保时未进入电梯轿厢内进行刷卡维保(电梯NFC维保卡片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配发),而是利用自己电脑在红山绿茵小区电梯维保值班室刷卡、上传维保信息。因郑明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在兰州昊平电梯有限公司绑定使用,甘肃万恒建筑设备有限公司无法绑定其本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所以郑明磊使用了甘肃万恒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负责红山绿茵小区其他电梯维保人员李彦军、陈谢贵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上传维保记录。由于郑明磊称2025年4月10日已对红山绿茵小区电梯进行了半月维保……
对甘肃万恒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40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40000.00元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