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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富子坤烟酒商行(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姗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5MA067DC53A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小毛庄村三区1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市监处罚〔2023〕511号
2022年12月25日,王锦涛(实名为王达涛)通过当事人李姗姗快手账号简介里的手机号添加当事人李姗姗的微信,王达涛自称是贵州国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区经理并通过微信向李珊珊发送了名片。李姗姗在未查验王达涛相关资质证明的情况下于2023年3月14日,李姗姗通过微信联系王达涛购入10箱(6瓶/箱)“国台”龙耀白酒,王达涛赠送1箱(6瓶/箱);2023年3月24日再次通过微信联系王达涛购入10箱(6瓶/箱)“国台”龙耀白酒,王达涛赠送1箱(6瓶/箱),进价980元/箱,售价180元/瓶,至案发时售出61瓶。2023年3月24日,李姗姗通过微信联系王达涛购入“国台”贵州大学111周年校庆定制酒5箱(6瓶/箱),赠送1箱,2023年5月13日李姗姗再次通过微信联系王达涛购入“国台”贵州大学111周年校庆定制酒5箱(6瓶/箱),赠送1箱,进价1000元/箱,售价230元/瓶,未售出。经商标权利人贵州国台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别,以上商品非其公司生产,属侵权商品。2023年7月23日李姗姗在其商行门口张贴涉案白酒的召回公告,共召回31瓶“国台”龙耀白酒并自行销毁。上述行为满足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的构成要件。至案发时止,违法所得1922.72元。本案违法经营额40320元。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国台”注册商标权的白酒:“国台”龙耀白酒7瓶,“国台”贵州大学111周年校庆定制酒50瓶;2、罚款8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922.72元。
80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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