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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聚福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裁判文书 7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黎宇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13147498159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干洲镇干洲大道123号(自主承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6-02
(2021)桂01民终293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攀枝花市千力达运输有限公司
刘**,莫**,潘**,刘**,吕**,江西金牛物流有限公司,江西宇贞物流有限公司,陈**,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中心支公司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2-03
(2021)川0411民初1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夏**,奉新宇通物流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千力达运输有限公司,江西金牛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吕**,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3
2021-02-0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吕**,陈**,攀枝花市千力达运输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夏**,奉新宇通物流有限公司,江西金牛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4
2020-09-09
(2020)桂0124民初10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刘**,刘**,潘**,莫**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吕**,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中心支公司,夏**,奉新宇通物流有限公司,江西金牛物流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千力达运输有限公司
马山县人民法院
5
2020-06-16
(2020)粤19民终40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江西宇贞物流有限公司
王**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9-12-16
(2019)粤1971民初第316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朱**,江西宇贞物流有限公司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7
2019-11-20
(2019)粤15民终5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
韩**,江西宇贞物流有限公司,吴**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24
2021-07-28
(2021)桂01民终293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攀枝花市千力达运输有限公司、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6-07
2021-03-23
(2021)粤0308行审3561号
其他行政行为
0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奉新宇通物流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21-06-02
2021-04-29
(2020)粤1971执32018号之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2-25
2020-11-12
(2020)桂0124民初10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刘**等与吕**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0527.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12-20
2020-10-16
(2020)粤19民终4037号
社会保险纠纷
朱**与王**、江西宇贞物流有限公司、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9-18
2019-12-23
(2019)粤15民终5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与江西宇贞物流有限公司、韩**、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158787.46元
民事案件
7
2019-07-02
2019-06-28
(2018)粤1502民初91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西宇贞物流有限公司与韩**、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787.4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惠东交罚﹝2026﹞00403号
我单位执法人员根据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推送,发现2023年06月25日04时39分至2025年03月26日22时38分期间,当事人奉新县聚福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33978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228国道中国石化亚太加油站东侧50米处时,经普通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动态检测监控设备现场检测,共发现5次超限检测数据记录,该车辆轴数是4,限重31.000吨,累计超限40吨。经调查,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奉新县聚福物流有限公司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以上事实,已通过大数据信息技术比对和公安数据查询并核实,有非现场治超车辆检测单、非现场电子数据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00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6-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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