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仁心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小梅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2924MA721AXJXQ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临夏州广河县三甲集镇沙家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州)市监罚﹝2025﹞药8号
根据收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皖药监药案移【2025】药2-3号)线索移交情况,针对该药店购进的碳酸钙D3片和碳酸钙D3片(Ⅰ)(国药准字:H10950029,批号为:454F、H85S、EM6A、GR7E、FC5S)出现追溯码异常问题。2025年7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广河县仁心药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你药店未从安徽瑞和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以上批号的碳酸钙D3片和碳酸钙D3片(Ⅰ)。你药店于2024年9月29日从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进了碳酸钙D3片(钙尔奇)(批号:H85S,国药准字:H10950029,生产厂家:惠氏制药有限公司),总计购进10瓶,有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及票据。你药店未能提供批号为:454F、EM6A、GR7E、FC5S的碳酸钙D3片和碳酸钙D3片(Ⅰ)的购进票据及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你药店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该案于2025年7月15日申请立案,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违法事实。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40元。2、罚款人民币20000元。3、以上罚没合计20440元。
20000.00元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