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创意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相如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7QPM684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环城东路筠州花园北侧约210米(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3-09
(2021)赣0983民初692号
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创意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高安市安凯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高市监处罚﹝2026﹞244号
高安创意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线上抖音平台开设“高安创意职业培训学校”的官方账号发布宣传视频“教练,我们这边学叉车要多少天、不会开的一星期、会开的三天…”的广告用语,拍摄视频广告费用为15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修正本)》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第六项“(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 建议责令当事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如下:1、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