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宝山区发电厂王熙凤食品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秀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06MABLUKNT8G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发电厂一区商业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宝市监处罚[2024]6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经营者于2023年10月8日在双鸭山市三利商城腾达食品批发部购进舒肤佳纯白清香型香皂(规格:108克;批号:8023053792 X20260109;验证香皂真伪码为:12691。)40盒,进货价格均为3元盒,总价为120元。进货后在超市内进行销售,销售价格为4元/盒,经当事人确认,共销售侵犯“舒肤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1盒,获利(4-3)*21=21元。2024年3月14日,本局收到广州宝洁有限公司的鉴定证明,证明当事人销售的舒肤佳纯白清香型香皂属于侵犯“舒肤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资格;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自然人身份;
3.进货票据复印件一份,证明商品合法来源及进货价格;
4.现场笔录一份(3页)现场检查照片4张(2页)证明当事人经营现场情况;
5.询问笔录一份(3页)证明当事人销售舒肤佳纯白清香型香皂的事实;
6.采取强制措施现场照片2张(1页),证明采取强制措施现场情况;
7.广州宝洁公司微信小程序扫码截图(1页)鉴定委托书及广州宝洁公司出具的鉴定证明一份(15页),证明当事人销售的舒肤佳纯白清香型香皂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以上证据材料均有当事人及鉴定单位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罚款0.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元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山区
2024-03-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