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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襄州香飘天下米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洪海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21MAD3P1G557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客运东站大楼26楼2602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州市监处罚〔2025〕517号
现查明,襄阳襄州香飘天下米业有限公司与湖北乐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签订的委托代加工合同,具体内容为:襄阳襄州香飘天下米业有限公司下生产订单,然后再由湖北乐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给襄阳襄州香飘天下有限公司代加工。襄阳襄州香飘天下米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北乐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日生产净含量为2.5kg/袋,保质期12个月的“乌玉香全谷黑米”13箱(每箱8袋),共计104袋,生产成本均为60.53元/袋,销售价均为74元/袋。其中,24袋“乌玉香全谷黑米”由湖北乐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货至襄州香飘天下米业有限公司销售,截至现场检查时,已经销售5袋,违法所得370元。另外该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将3袋产品送至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进行检测,截至该日,襄阳襄州香飘天下米业有限公司实际库存16袋“乌玉香全谷黑米”。鉴于当事人和湖北乐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代加工委托合同关系,湖北乐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检测不合格通知后,随即召回了在襄州香飘天下米业有限公司的16袋未销售产品。截至2025年9月5日涉案产品96袋库存实际存放于湖北乐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仓库,经与双沟所沟通,双沟所已对涉案96袋产品采取强制措施,并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没收。鉴于双沟所已就同一批涉案产品采取了强制措施,我所对同一批次涉案产品不可能重复采取相关行政措施。...[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局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违法所得 370元;2.罚款25000元。 以上合计罚没25370元。
25000.00元
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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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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