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同心超市吴楚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廖起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82MA4BY7WG3R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穴市刊江大道吴楚时代城A栋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02
(2023)鄂1102民初47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武穴市同心超市吴楚店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9-14
买卖合同纠纷
龙口市舜玉钢铁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李**
开庭传票
龙口市人民法院
2
2017-09-14
买卖合同纠纷
龙口市舜玉钢铁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武穴市同心超市吴楚店
开庭传票
龙口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08
2023-03-02
(2023)鄂1102民初47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武穴市同心超市吴楚店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04-26
2017-11-24
(2016)鲁0681民初29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龙口市舜玉钢铁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李**、廖**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7-05-26
2017-05-24
(2017)鲁06民辖终2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廖**、龙口市舜玉钢铁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穴市监处罚〔2024〕323号
当事人从南昌国宇商贸行以43元/箱的价格购进特级蜜枣30箱(8.6斤/箱),尔后以7.9元/斤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购进特级蜜枣时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至本局收到检验报告并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时,上述批次特级蜜枣已售完。经核实,上述批次特级蜜枣的货值金额2038.2元,违法所得748.2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法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748.2元;二、处以9251.8元罚款。
9251.80元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