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森晨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秦荣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EJU6C06H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瑞州街道瑞阳大道以北亿达广场1幢商B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高市监处罚﹝2026﹞251号
高安市森晨贸易有限公司在线上京东电商平台开设的“嘉必选24H超市(高安瑞阳大道店)”网店销售“可复美”核心专利成分:重组胶原蛋白,敏感性肌肤、皮肤干燥症、批发湿疹、激光治疗术后、可复美重组胶原蛋白修复敷料…”的宣传广告用语,经查询其医疗器械注册证(陕械注准20152140026)其适用范围:该产品用于提供激光治疗术后创面的鱼和环境,抑制和缓解皮肤炎症(寻常性痤疮、皮炎、敏感性肌肤等)反应,促进创面愈合,减轻炎症后色素沉着与瘢痕形成的风险。广告费用为1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修正本)》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建议责令当事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如下:1、处以罚款人民币4000元,上缴国库。
4000.00元
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