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乃皮赛电脑绣花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阿提开姆·毛拉库尔班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2829MA79D5FB88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博湖县查干诺尔乡乌腾郭勒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博市监处罚〔2025〕55号
经查明,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业务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信用监管功能和个体年报查询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博湖县燕子烧烤店等4户个体工商户在“业务系统”中显示未参加2023、2024年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25年8月12日、2025年9月16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的公告栏上发布了《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主体年报补报行政提示公告》《2025年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送达公告一》《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改正个体工商户未年报行为的公告二》及相关名单,告知当事人在公告发布之日30日内及时办理年报补报工作。截止公告结束,以上4户个体工商户仍未补报年报,或办理变更登记。执法人员通过营业场所现场核实均无法联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从重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元
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9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3
2021-01-04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巴州博湖县市场监管局
4
2019-07-13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巴州博湖县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