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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杜敏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000770787700Y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街兴工十四路37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8
(2025)鄂0111民初55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建材分公司
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2
2022-08-15
(2022)鄂0103民初93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云鼎装饰建材经营部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3
2019-07-25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
湖南泰仕优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黄**,陈*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10-24
(2021)鄂0112执异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
余**,陈*,黄**
执行文书、拍卖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2
2019-04-23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
湖南泰仕优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黄**,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18
2021-07-02
(2021)鄂0704执1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蓝博旺(鄂州)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1-24
2020-10-23
(2020)鄂0112执866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湖南泰仕优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1-08
2019-03-21
(2019)鄂民申5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市汉阳区欣朝阳建材商行、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0-15
2019-09-27
(2019)鄂0112民初7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与湖南泰仕优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黄*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4077.00元
民事案件
5
2019-09-27
2019-08-23
(2019)鄂0704执648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蓝博旺(鄂州)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03-19
2017-12-22
(2017)鄂0112民初41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叶**与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9-03-19
2017-12-22
(2017)鄂0112民初41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吴**与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9-01-15
2018-05-02
(2017)鄂0112民初31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汉阳区欣朝阳建材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87906.35元
民事案件
9
2018-12-11
2018-12-10
(2018)鄂01民终61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市汉阳区欣朝阳建材商行、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8-05-15
2018-03-26
(2018)鄂01民终23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叶**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自然资建罚﹝2025﹞1041号
你单位于2023年11月,在东西湖区走马岭街道打靶堤公司,擅自占用土地1846.4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沟渠)412.5平方米,建设用地1433.96平方米,建设泰尔美供应链产业园内部道路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24年4月建设完成
1.没收非法占地内新建的硬化道路;2.退还非法占用土地;3.非法占用农用地(非耕地)412.5平方米,按每平方米300元处以罚款,非法占用建设用地1433.96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0元处以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贰拾陆万柒仟壹佰肆拾陆圆整(¥267146.00)。
267146.00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09-15
2
东人社监罚﹝2023﹞348号
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资料
处罚人民币15000元
15000.00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1-01
3
东住建罚决字﹝2023﹞第008号
湖北泰尔美建材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市城建局组织的全市建筑市场行为专项督查检查中,被发现将泰尔美智能橱柜制造项目(办公楼、1#厂房(A栋)、1#厂房(B栋)、设备平台)中的消防工程直接发包给武汉雷士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1、责令改正;2、处消防工程合同价款0.7%的罚款,即人民币陆仟壹佰陆拾元整(¥:6160.00);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彭建国处单位罚款数额7%的罚款,即人民币肆佰叁拾壹元贰角(¥:431.20)
6591.20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3-06-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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