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航祥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江航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88139580896X1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桐城市孔城镇古井村阳春组1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市监处罚〔2024〕1602号
你单位主要以速冻调制食品生产为主,2024年3月19日于当事人生产场所配料间内存放1瓶标称“复配肉制品水分保持剂”的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22日,根据当事人投料记录显示,该批次食品添加剂仅2024年2月28日使用过,共使用300克,生产成品“手抓骨”30件。经现场检查,当事人成品库内剩余该批次“手抓骨”20件,每件10袋,根据销售记录显示3月7日销售10件至和平路菜场,每件售价150元。以上“手抓骨”成品均使用“复配肉制品水分保持剂”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但其包装标签配料表内未标明食品添加剂。故货值金额为4500元;其中违法所得1500元。
1;罚款叁仟伍佰元; 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伍佰元。
3500.00元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6
2
桐市监处罚﹝2023﹞1432号
2023年12月14日,接投诉举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冷库内检查发现“航祥”蛋黄珍珠丸50件,每件20袋,生产日期:2023.11.27,保质期:12个月。包装袋未按照GB19295《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速冻米面与调制食品》标准第4.1条标识要求,未标注即食或非即食。 经查实:当事人自2023年8月共生产加工了“航祥”蛋黄珍珠丸80件(其外包装标签标识有品名:蛋黄珍珠丸,净含量:350克±10克(12枚),产品类别:速冻调制食品(熟制品),产品标准号:SB/T10379,厂名:安徽桐城市航祥食品有限公司,食用方法:蒸:解冻,水沸后蒸8分钟即可食用等内容),共售出50件。根据国家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19295-2021),规定“产品标识应注明速冻、生制或熟制,即食或非即食,以及烹调加工方式。”,从2022年3月7日起实施。而当事人生产的“航祥”蛋黄珍珠丸在包装袋上并没有标注“即食与非即食”的字样。
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没收违法所得500元。以上合并罚没款人民币55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5
3
桐市监处罚﹝2023﹞0141号
经查明:当事人2023年2月18日生产了不合格同批次的“掌中宝”共计5箱(生产日期:2023/2/18,规格350克/包,每箱350克×20包),成本230元/箱,以销售价240元/箱,全部销售到合肥批发市场某商户,截止到案发已全部经营完毕,无库存,涉诉产品标签包装袋已全部使用完。上述产品货值金额合计1200.00元,违法所得50.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2.处罚款人民币3000.00元,罚没合计人民币305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