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自然香白酒庄园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功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322MAC20DBN4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洪台村6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郧西市监处罚〔2026〕28号
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2月19日生产的上述不合格散装苞谷酒,共计生产500斤,已销售450斤,库存1缸(50斤);折合成本价13元/斤,销售价20元/斤,货值金额10000元,违法所得315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经本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的抽检不合格散装“苞谷酒”1缸(50斤);
2、没收违法所得3150元;
3、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
共计罚没款9150元,上缴国库。
6000.00元
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