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秀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守彬 | 注册资本:8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06MA1X8LBU5D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梅泾村新胜杰A210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30
(2024)苏0211民初8577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无锡市新秀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2
2024-05-16
(2024)苏0211诉前调3114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无锡市新秀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路政罚﹝2023﹞09492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9月15日05时07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28(丹东线)三门方向K3858+300检查时发现无锡市新秀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无锡市新秀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贰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三门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贰拾伍元整。
6825.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3-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