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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善琏娴贤便利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汤年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503MA2B79812X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蒙溪路5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浔市监处罚〔2023〕911号
经查明:当事人以她母亲的名义于2015年12月11日成立了南浔善琏惠众便利店,为小食杂店,后期因为规模扩大,于2019年8月6日办理了南浔善琏娴贤便利店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2023年2月18日,当事人从阿里零售通网购平台中的杭州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百草味腰果100g炭烧口味*5袋,购进价45.74元/中包(5袋*100g),包装明示生产日期2022年12月17日,保质期240天。2023年8月15日下午,投诉举报人来当事人店里购买了1袋上述涉案批次炭烧腰果,支付货款15元,根据保质期推算,发现该炭烧腰果已经过期,遂向我局投诉举报。2023年8月21日,我局接到该投诉举报,经核查,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涉诉批次炭烧腰果,但在柜台销售系统中查到,在8月15日下午1点51分,确有一笔涉案批次炭烧腰果销售记录,收取货款15元,结合投诉举报人提供的支付记录和购买视频,投诉举报人购买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17日的百草味炭烧腰果在2023年8月15日购买当天已经超过保质期1天,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基本查实,销售过期食品的货值金额为15元,获利15元。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依据。根据《》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及《》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15元;2.罚款3000元。罚没款合计3015元。
3000.00元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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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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