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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仝金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7010275994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古交市木瓜会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7
侵权责任纠纷
史**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
古交市人民法院
2
2025-09-16
侵权责任纠纷
史**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
古交市人民法院
3
2025-09-15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山西开源益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
古交市人民法院
4
2025-07-17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
王**
古交市人民法院
5
2025-06-11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周**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
古交市人民法院
6
2024-11-06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北京好乐无荒文化有限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06-24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北京好乐无荒文化有限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8
2021-11-30
(2021)晋0181民初136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李**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
古交市人民法院
9
2021-08-26
(2021)晋0181民初927号
侵权责任纠纷
古交市陆源选煤有限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
古交市人民法院
10
2020-08-28
(2020)晋0181民初5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山西合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
古交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1-03
2025-09-23
(2025)晋0181民初143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山西某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李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5-27
2021-04-25
(2020)晋01民终690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与山西合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135302.2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古交市监常执队处罚﹝2023﹞108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立案调查,上述3条压缩空气管道:空压机房接出来的两趟压缩空气管道,口径是DN150和DN200,使用压力在0.75mpa左右,长度4米,壁厚10mm,于1996年安装使用,使用单位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主要服务于煤矿井下生产;供洗澡用的蒸汽管道,口径为DN80mm,2023年7月5日检查使用压力0.1Mpa以上,2023年7月6日复查压力仍在0.1Mpa以上(最高使用压力大于0.1Mpa,口径在DN50mm以上的蒸汽管道属于压力管道);山上瓦斯电厂引入屯兰矿的蒸汽管道长约806米,从架空到埋地,分成几路至不同地方,属于压力管道,该管道自2015年投入运行。上述3条压力管道我局于2023年7月19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未按规定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无法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及使用登记证,监察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古市监特令【2023】第96号)。2023年8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当事人仍未能提供上述3条压缩空气管道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及使用登记证。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了当事人市场主体资格合法的事实;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书一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身份情况;3、现场笔录一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两份,安全监察指令书一份,证明当事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定期检验及未办理使用登记的事实;4、对被委托人所作询问笔录一份,当事人提交的情况说明书一份,证明当事人是上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事实;5、由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提供的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报告一份,证明该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及未按规定定期检验及未办理使用登记的事实。以上证据均由出当事人签字盖章认可。
罚款30.0万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00000.00元
古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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