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浔美乐堡托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杰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03MA2B5NPK3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朝阳路10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浔市监处罚〔2025〕7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罚款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上缴国库。
2025年7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湖州南浔美乐堡科技培训有限公司位于南浔镇朝阳路1003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对外从事餐饮服务,未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经初步调查得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经我局负责人批准于2025年8月12日立案调查。
50000.00元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