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西青区张同军食品自选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同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1MA062YGJ34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王庄子村赤龙澜园19-2-102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23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2
2024-08-29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13
2024-10-22
(2024)津0111民初105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与天津市西青区张同军食品自选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青市监寺罚〔2024〕120号
2024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西青区张同军食品自选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在店内销售酒水的货架上发现32瓶265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11瓶500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上述产品在外包装标签上均印有“牛栏山”商标,外包装标签均标识委托生产商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地址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牛栏山地区办事处东侧),现场经商标被授权委托人鉴定,上述产品均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商标权利被授权委托人现场出具了上述产品的产品鉴定证明,授权委托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产品进行扣押。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进行记录,并下达询问通知书。经向当事人调查询问并提取相关证据,现已将当事人违法事实调查清楚。 调查认定的事实:“牛栏山”商标权利人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地址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牛栏山地区办事处东侧),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授权委托天津市西青区刚强酒水批发站,负责人杨建刚(身份证号120222197907264214)进行打假、产品真伪鉴定工作,商标权利被授权委托人现场出具了天津市西青区张同军食品自选店销售的侵犯商标权的产品的鉴定证明,经查,天津市西青区张同军食品自选店并未保留针对上述产品的进货票据、供货方资质以及销售记录,当事人自述记不清楚采购和销售的数量,并表示并不知道上述产品为侵犯商标权的产品,当事人表示上述产品卖的较慢,销量较小,当事人表示是从王兰庄批发市场进的货,当事人未保留供货方资质和相关票据,但当事人对供货方店铺门口进行了拍照,店铺名称为“荣浩酒水批发”,显示“A区3排6号”,电话显示为“18322771275、13512037212”,当事人表示每次都是去店里进行取货,265ml进价70元一箱(20瓶),单价3.5元一瓶;500ml进价60元一箱(12瓶),单价5元一瓶;265ml售价为6元一瓶,500ml售价为9元一瓶。综上,货值金额为291元(32×6+11×9),违法所得因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记录和采购记录,故无法计算,为0元。
1、警告。 2、处罚款3000元。 3、没收32瓶265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11瓶500ml(42%VOL)牛栏山陈酿白酒。
3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3
2
津青市监寺罚〔2023〕111号
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称在天津市西青区张同军食品自选店购买到过期的饮料,于2023年6月6日到现场进行检查,在店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货架上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为1瓶“脉动青柠口味”,净含量:600ml,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0日,保质期为10个月,生产商为达能(丰润)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预包装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脉动青柠口味”1瓶; 3、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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