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华牧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俊鸿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3245210524F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邱家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4
(2024)吉01民终8302号
合同纠纷
吉林省华牧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王**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7-20
(2023)鲁1723民初2433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
山东国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华牧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成武县人民法院
3
2023-07-07
(2023)鲁1723民初2472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
山东国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华牧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成武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29
2023-07-13
(2023)鲁1723民初2472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吉林省华牧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5-07-01
2015-07-01
(2015)长民三初字第8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吉林省北方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省华牧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森卉兽药器械经销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宽不罚〔2025〕22号
当事人成立于1996年11月20日,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生物饲料研发;中药提取物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药用辅料生产;药用辅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兽药生产许可证》证号:兽药生产证字07001号,有效期为2022年9月6日至2027年9月5日;《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吉饲添(2024)H01001,有效期为至2029年4月19日。
当事人违规宣传语涉及三款产品,分别为兽药‘黄连解毒散’、饲料添加剂‘葡萄糖氧化酶(霉脱净)’、饲料添加剂‘L-抗坏血酸(维生素C)’。三款产品都为当事人自行生产产品,具体违法广告内容如下:1.黄连解毒散-兽药,违法广告内容:“清热解毒、扶正祛邪、祛风除湿、清热凉血、消肿镇痛,提高免疫力、增强抗病力,促进畜禽迅速康复之功能。”该部分广告内容涉及对兽药功效功能的保证。2.葡萄糖氧化酶-霉脱净(饲料添加剂),违法广告内容:“提高机体代谢能力,修复受损肝功能护胆,提高机体解毒能力。”该内容涉及对兽药功效的保证。3.L-抗坏血酸-维生素C(饲料添加剂),违法广告内容:“提高养殖动物生长速度,提高蛋禽产蛋率。”该内容涉及对兽药功效的保证。
经查,当事人自行开展广告撰文、设计及发布,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当事人2024年6月8日发布的兽药‘黄连解毒散’广告信息,期间浏览量为110人次,且该广告内容未经审查发布;当事人2024年5月30日发布的饲料添加剂‘葡萄糖氧化酶(霉脱净)’广告信息,期间浏览量为138人次;当事人2024年6月8日发布的饲料添加剂‘L-抗坏血酸(维生素C)’广告信息,期间浏览量为171人次。三款产品宣传内容均于2024年7月15日下架了,三款产品违规宣传期间销售量均为0。
2024年7月14日,宽城大队执法人员接到举报,举报信息显示当事人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违法广告。
当事人成立于1996年11月20日,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当事人违规宣传语涉及三款产品,分别为兽药‘黄连解毒散’、饲料添加剂‘葡萄糖氧化酶(霉脱净)’、饲料添加剂‘L-抗坏血酸(维生素C)’。三款产品都为当事人自行生产产品,具体违法广告内容如下:1.黄连解毒散-兽药,违法广告内容:“清热解毒、扶正祛邪、祛风除湿、清热凉血、消肿镇痛,提高免疫力、增强抗病力,促进畜禽迅速康复之功能。”该部分广告内容涉及对兽药功效功能的保证。2.葡萄糖氧化酶-霉脱净(饲料添加剂),违法广告内容:“提高机体代谢能力,修复受损肝功能护胆,提高机体解毒能力。”该内容涉及对兽药功效的保证。3.L-抗坏血酸-维生素C(饲料添加剂),违法广告内容:“提高养殖动物生长速度,提高蛋禽产蛋率。”该内容涉及对兽药功效的保证。
经查,当事人自行开展广告撰文、设计及发布,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当事人2024年6月8日发布的兽药‘黄连解毒散’广告信息,期间浏览量为110人次且该广告内容未经审查发布;当事人2024年5月30日发布的饲料添加剂‘葡萄糖氧化酶(霉脱净)’广告信息,期间浏览量为138人次;当事人2024年6月8日发布的饲料添加剂‘L-抗坏血酸(维生素C)’广告信息,期间浏览量为171人次。三款产品宣传内容均于2024年7月15日下架了,三款产品违规宣传期间销售量均为0。
另据调查,标有上述广告用语的产品已于2024年5月20日下架。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5月20日期间,累计销量为0个。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已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已构成发布未经审查的兽药广告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四)项项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综上所述,办案机构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进行教育,不予行政处罚。
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
2025-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