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奎歌服饰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奎 | 注册资本:5.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4MADR4MYU9R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汉沙大道144号3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5〕737号
经查明,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内共有黑色北面商标棉衣312件,其中已打包捆绑的黑色北面商标棉衣305件,未打包捆绑的黑色北面商标棉衣7件;另有标识为“THE NORTH FACE”以及半圆LOGO的吊牌共计49份。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THE NORTH FACE”以及半圆LOGO商标的棉衣的商标授权委托书和委托生产相关证明文件,并对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证明》无异议。当事人曾于2025年8月生产和销售一批次标识有“THE NORTH FACE”以及半圆LOGO商标的黑色棉衣,共生产185件,均以51元/件进行销售,当事人通过现金方式结算,已提供销货单据,当事人该批次标识有“THE NORTH FACE”以及半圆LOGO商标的黑色棉衣未签订生产加工合同。当事人用于生产的棉衣左胸、右后背、衣领下方三个位置的“THE NORTH FACE”和半圆LOGO商标的裁片半成品,以及标识为“THE NORTH FACE”和半圆LOGO的吊牌均为当事人于2025年4月去武汉时购买,无法提供交易凭证,供货者联系方式等。至2025年9月22日我局检查为止,当事人共生产上述棉衣312件。因当事人第一批次共生产和销售185件,第二批次共生产312件,合计497件,价格为51元/件,故违法经营额为25347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当事人被扣押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棉衣和吊牌(黑色北面商标棉衣共计312件;标识为“THE NORTH FACE”以及半圆LOGO的吊牌共计49份);2、对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棉衣的行为,罚款50694元,上缴国库。
50694.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