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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枫亭林龙粮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322MA323H656B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建兴南街19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市监处罚〔2026〕42号
经查明,开平味事达调味品有限公司是“味事达”注册商标拥有人,委托广州市盾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对市场销售的“味事达”注册商标的调味品现场鉴定和出具鉴定证明。2026年3月30日,广州市盾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员工邱安对当事人销售的味事达?味极鲜特级酿造酱油92瓶现场鉴定并向本局出具了鉴别报告,证明当事人现场销售的92瓶味事达?味极鲜特级酿造酱油产品及包装物跟真品存有差异,不属于开平味事达调味品有限公司及其授权单位生产的产品,是假冒“味事达”公司厂名、厂址及注册商标的产品。 当事人于2026年3月份从一上门推销商处采购了一批次共16件(6瓶/件)味事达?味极鲜特级酿造酱油预包装食品,外包装标识:净含量:1.8千克,生产者:福达(上海)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31011600438,生产日期:20260108S3,保质期:18个月)。当事人采购上述酱油的进价为111元/件(18.5元/瓶),进货时未留存进货单据,无法提供供应商营业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当事人已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 至本局查获止,当事人已销售4瓶上述味事达?味极鲜特级酿造酱油,售价19元/瓶,未售出的92瓶被本局实施扣押。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味事达?味极鲜特级酿造酱油的货值金额共计1824元,获利2元。
-
-元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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