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帕维塔瑜伽健身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钰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303MA7E8C5Y96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招商花园城L4-412、413、414、415铺位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4
(2025)苏0303民初537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周**
云龙区帕维塔瑜伽健身店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2
2025-03-03
(2024)苏0303民初1055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张**
丁**,云龙区帕维塔瑜伽健身店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3
2025-02-10
(2024)苏0303民初1055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张**
丁**,云龙区帕维塔瑜伽健身店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4
2023-03-21
(2023)苏03民终2394号
服务合同纠纷
云龙区帕维塔瑜伽健身店
赵*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3-07
(2023)苏0303民初459号
服务合同纠纷
王*
云龙区帕维塔瑜伽健身店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6
2022-11-01
(2022)苏0303民初7181号
服务合同纠纷
赵*
云龙区帕维塔瑜伽健身店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徐云市监处罚〔2025〕X0009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5月1日前与会员签订的老版协议,当事人与会员于2024年12月25日签订《帕维塔瑜伽会籍协议》(收据号:0001949)协议中有“任何特惠卡均不支持退费”的字样,当事人与会员于2025年4月29日签订《帕维塔瑜伽会籍协议》(收据号:0000324)协议中有“任何特惠卡均不支持退费”的字样。
在2025年5月1日之后,当事人根据新规政策更改合同内容,与会员签订新版合同,当事人与会员于2025年5月4日签订《帕维塔瑜伽会员协议》(收据号:0000340),当事人与会员于2025年8月30日签订《帕维塔瑜伽会员协议》(收据号:0001206);协议中对关于会员退费情况作出修改。
因健身馆有健身器材损耗、场地设施损耗、易耗品类损耗(日常维护)等因素,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经询问当事人,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执法办案系统,未发现当事人在两年内有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至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作出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