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夏家店街道善龙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木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3MACEJJUF0A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德惠市夏家店街道学校对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市监处罚〔2024〕140号
我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6日来到德惠市夏家店街道善龙超市进行核查,检查时该超市正在营业,现场未见到“姜”,经询问当事人程木娟,“姜”是从德惠市田爽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1件,每件17斤,购进价格:6.17元/斤,销售价格:8.00元/斤,全部出售,无库存。违法所得:31.00元,涉案金额:136.00元。德惠市夏家店街道善龙超市履行了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应尽的义务,经营不合格农产品非主观故意,具有过失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予以确认,未进行陈述申辩,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
2024年8月2日,我分局收到黑龙江省天润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报告(№:HTRCJ202401079),关于德惠市夏家店街道善龙超市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6日来到德惠市夏家店街道善龙超市进行核查,检查时该超市正在营业,现场未见到“姜”,经询问当事人程木娟,“姜”是从德惠市田爽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1件,每件17斤,购进价格:6.17元/斤,销售价格:8.00元/斤,全部出售,无库存。违法所得:31.00元,涉案金额:136.00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建议:1.没收违法所得:31.00元;2、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4
2
德市监处罚〔2023〕71号
经初步调查,程木娟经营的德惠市夏家店街道善龙超市是2023年4月份才兑了该超市,并于2023年6月2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述2袋波力海苔是兑店时兑过来的货,因为经营者程木娟已经48岁了,眼神不好,当时也检查了,以为生产日期是2022年8月8日,所以疏忽了,兑货价格:3.60元/袋,销售:1袋,销售价格:4.00元/袋,库存:1袋,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扣押。同时该店提供不出购进票据,我分局给予其责令改正限期改正,违法所得:4.00元,涉案金额:8.00元。
该店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经营者的健康证,并在有效期内。当事人能够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且涉案金额较少。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予以确认,未进行陈述申辩,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
2023年6月12日,我夏家店分局执法人员在接到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承办单(流水号:202300767409),内容:投诉人接先生于2023年6月9日下午6点30分在德惠市顺通路“善龙水果蔬菜粮油超市”购买波力海苔,其到家发现该食品已过期3天,目前联系不上超市负责人,请职能单位核查处理(要求人工反馈),经与投诉人沟通,投诉人在该超市购买了1袋波力海苔(生产商:波力食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生产日期:Z20220606D,保质期:12个月,销售价格:4元/袋,数量:1袋)和1袋酱,共花了5.5元,有视频及照片和微信付款凭证为证,经核查,发现该超市经营过期食品“波力海苔”(库存1袋)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扣押。违法所得:4﹒00元,涉案金额:8﹒00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建议: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波力海苔”1袋;2.没收违法所得4.00元;3.罚款5000.00元;4.2、3项合计:5004.00元。
5000.00元
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