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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深一轩大碗牛肉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梦元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31124MA0CP09YXX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同岳乡马长屯村村北饶安路北1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市监不罚〔2024〕15号
2024年11月14日,本局收到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衡水市综合检测中心对深一轩大碗牛肉店监督抽检的姜检验报告,检验结论: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11月18日,执法人员对饶阳县深一轩大碗牛肉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涉及抽检批次的姜。执法人员当场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结果报告》,当事人确认接受并签字。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提出复检申请。本局于2024年11月18日当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对对该店经营者张梦元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采购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4年11月 5日案件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饶阳县深一轩大碗牛肉店2024年10月17日从饶阳县从饶阳县赵童鲜菜店购进姜6.2斤,购进价格8元/斤;至2024年11月1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次姜已全部使用,该案货值金额49.6元。当事人如实提供了供货方《营业执照》、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检测报告,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
其他
0.00元
衡水市饶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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