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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香馨隆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盛书生注册资本: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283MA3RD9YW09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804国道18号(凤凰山路口东)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度市监处罚﹝2025﹞417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3月22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804国道18号的住所,生产制作了“炸串卷饼酱”30公斤。2025年4月24日,经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检测后,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05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直接送达给当事人该检验报告,编号:(JKS25605039)。2025年5月2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检验报告同一批次的“炸串卷饼酱”。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炸串卷饼酱”共计12桶,2.5公斤/桶,销售价格为24元/桶;销售收入合计288元。2025年3月24日,全部销售给了平度市味盛馫食品店,没有剩余。当事人生产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预包装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288元,违法所得合计288元。当事人主动提交了1份整改报告,对销售商发布召回公告,通过销售商的召回情况说明,截止2025年6月11日,没有消费者要求退货。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捌拾捌元整(¥288元); 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0000.00元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4
2
平市监稽处罚﹝2024﹞23416号
当事人在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804国道18号(凤凰山路口东)从事酱类、调味料、酱腌菜生产活动,在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情况下,应青岛城阳区三木食品添加剂经营部的需求,于2022年6月15日在生产车间内,将临时从临沂商城天天食品配料商行以16.00元/袋的价格购进的由徐州海成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复配水分保持剂Ⅱ(复合磷酸盐)”200袋(1kg/袋*20袋/箱*10箱)拆包装后重新包装成“增脆剂”(未添加其它原料)40袋(5kg/袋*4袋/箱*10箱),并将该产品以22.00元/袋(kg)的价格销售给了青岛城阳区三木食品添加剂经营部,青岛城阳区三木食品添加剂经营部又将该产品转售给了盐城特滋味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货值金额为880.00元,违法所得为880.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佰捌拾元整(¥880.00元); 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0000.00元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