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樟树市骏轩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统威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2MACCMLL94E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盐城大道288号郭里农贸市场23-24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樟市监食处罚〔2024〕89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5月18日从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镇天子坡村白泥冲组的桃江县串烤家食品厂购进“串烤家?烈火牛肉串”3件,购进价为400元/件,10包/件,然后以45元/包的价格进行销售,经江西华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BGS20240707)显示,检验项目:过氧化值;技术要求≤0.25/100g,实测值:0.70/100g;不符合 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的技术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不合格“串烤家?烈火牛肉串”供货商证照复印件、销售单和当事人收货记录、微信下单、付款记录打印件。 截止案发之日,当事人共购进了30包,全部销售完毕。涉案货值金额共计1350元,违法所得150元。
本局认为,当事人经营的“串烤家?烈火牛肉串”经检验为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上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了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0.00元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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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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