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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泰启洪源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娄亚军注册资本:5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5576211740A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腾汇二路西一巷459号-1-2号楼204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6
(2025)新0105民初2405号
合伙合同纠纷
张*
乌鲁木齐泰启洪源投资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2
2024-10-22
(2024)新0105民初6330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乌鲁木齐泰启洪源投资有限公司
龙**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5
2021-11-25
(2021)新0105民初890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泰启洪源投资有限公司、水磨沟区红光山路嗨羽联盟羽毛球活动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5-28
2021-04-20
(2020)新0105民初410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曹*与乌鲁木齐泰启洪源投资有限公司、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林草罚决字〔2025〕第50号
2020年9月中旬至今,乌鲁木齐泰启洪源投资有限公司未经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东二环接喀什路东延立交桥东北侧草地上进行土地平整、建轮滑场,非法使用草原面积为9.84亩,草原补偿基数等级为二等四级。
1.责令乌鲁木齐泰启洪源投资有限公司退还非法使用的9.84亩草原; 2.限期六个月内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和其他设施并恢复草原植被; 3.并处罚款:9.84亩×69元/亩×7倍=4752.72元。
0.00元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2025-09-19
2
水行执罚决(2024)第009号
2013年-2020年,乌鲁木齐泰启洪源投资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陆续在水磨沟区鸿源北路500号乌鲁木齐市足球基地项目B地块内,建成1号场馆、2号场馆及1号场馆、2号场馆西侧消防配套通道。
乌鲁木齐泰启洪源投资有限公司违反了《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条,依据《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0.00元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08-07
3
水行执罚决(2024)第008号
2013年-2020年,乌鲁木齐泰启洪源投资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陆续在水磨沟区鸿源北路500号乌鲁木齐市足球基地项目B地块内,建成1号场馆、2号场馆及1号场馆、2号场馆西侧消防配套通道。
新疆懒猫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试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进行罚款
160600.00元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05-28
4
乌自然罚决(2023)第311号
乌鲁木齐泰启洪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喀什路东延南侧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非法占用2882.00平方米(4.323亩,地类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权属为国有)土地修建彩钢棚、装配式箱体房、运动广场。
1、责令乌鲁木齐泰启洪源投资有限公司退还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喀什路东延南侧非法占用的2882.00平方米(4.323亩)土地; 2、对乌鲁木齐泰启洪源投资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喀什路东延南侧非法占用2882.00平方米(4.323亩)土地处以每平方米6.00元的罚款,罚款为17292.00元(2882.00平方米×6.00元/平方米)。
17292.00元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2023-05-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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