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韩阳彬彬鲜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881MA0K47RH76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永济市韩阳镇长旺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济市监综执处罚[2023]166号
永济市韩阳彬彬鲜菜店2023年8月24日从芮城县风陵渡菜市场老五批发购进生姜1件148元,20斤/件,卖价11元/斤,总货值220元。我局于2023年8月25日委托奥迈检测有限公司对涉案的姜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永济市韩阳彬彬鲜菜店因提供不出供货商风陵渡菜市场老五批发的资质证明,伪造了从芮城县风陵渡开发区李盛综合超市的进货票据。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永济市韩阳彬彬鲜菜店《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经营者郑彬、店员郑淑宽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奥迈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报告》(NO:AMJC/20230828814)1份,证明:永济市韩阳彬彬鲜菜店经营的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1份,抽样单编号为:XBJ23140881916738461,证明:涉案姜的抽样情况。
4.检验结果通知书确认收到回执单1份(NO:AMJC/20230828814),证明:检验报告的送达时间,复检权利告知情况。
5.现场笔录1份,照片2张,证明:2023年9月27日在永济市韩阳彬彬鲜菜店现场检查情况。
6.永济市韩阳彬彬鲜菜店微信交易记录、进货票据、郑淑宽2023年11月22日询问笔录1份,证明:涉案姜的进货及销售情况。
7.永济市韩阳彬彬鲜菜店手写的进货票据、芮城县风陵渡开发区李盛综合超市《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复印件、郑淑宽2023年10月17日询问笔录1份,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的回复函》1份,证明:当事人伪造证据材料。
8.永济市韩阳彬彬鲜菜店整改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整改情况。
罚款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3000.00元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