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南崴子镇兴发液化气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艳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81MA141NDU9U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公主岭市南崴子大泉眼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3-18
(2020)吉0381民初431号
劳动争议
姜**
公主岭市南崴子镇兴发液化气站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2
2020-03-18
(2020)吉0381民初430号
劳动争议
于**
公主岭市南崴子镇兴发液化气站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3
2020-03-18
(2020)吉0381民初430号
劳动争议
公主岭市南崴子镇兴发液化气站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4
2020-03-18
(2020)吉0381民初431号
劳动争议
公主岭市南崴子镇兴发液化气站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4-30
2020-03-29
(2020)吉0381民初430号
于**与公主岭市南崴子镇兴发液化气站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4-30
2020-03-29
(2020)吉0381民初431号
姜**与公主岭市南崴子镇兴发液化气站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6-07-19
2016-07-19
(2016)吉0302行初76号
公主岭市南崴子兴发液化气站,伊通满族自治县燃气管理中心,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4】51号
公主岭南崴子镇兴发液化气站涉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行为。
当事人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及《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156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较轻,移动式压力容器2台(次)以下气瓶5支(次)以下,处2万元以上7.4万元以下罚款。”
2200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