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纳雍县阳长镇聂家寨群力煤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喻国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347146260H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阳长镇米落仲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纳〕煤监管罚〔2026〕21号、黔〔纳〕煤监管罚〔2026〕21-1号、黔〔纳〕煤监管罚〔2026〕21-2号
群力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160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沿突出煤层C16走向掘进,未按照国家规定采取防治突出措施:1160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布置在具有突出危险的C16煤层中,采取在11603运输顶抽巷施工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在1160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K0+341m处迎头垮落区域,对应施工的第84组3号钻孔,第85组1号、2号钻孔,第86组10号、12号钻孔,第87组1号钻孔和第88组2号、3号钻孔未见C16煤层,虽然补充施工了抽采钻孔,但仍然存在未见煤情况,在工作面左上部形成141㎡的抽采空白带;在2026年5月13日14时59分,1160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使用综掘机掘进时左帮上部漏顶造成瓦斯超限,瓦斯浓度最大值25.8%
处罚款人民币壹佰柒拾万零玖仟伍佰元整(¥1,709,500.00)。"
1709500.00元
纳雍县能源局
2026-06-22
2
黔﹝纳﹞煤安罚﹝2025﹞21号
具体的违法行为:1.116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风窗设置的逆向隔断装置被固定,不起防逆流的作用。2.《11601运输巷(第二单元)、11601切眼防突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修改)》工作面防突措施未结合工作面煤层构造、赋存条件变化及采掘应力情况等情况进行选。3.11运输石门约30米段电力电缆与信号电缆混挂。4.从业人员违反煤矿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抽查视频,5月21日5时45分左右,10302运输顶抽巷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进入空顶区域进行挂网作业。5.未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进行维护。现场检查时,瓦斯泵房在用的2台型号为AZJ-2000(A)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已超过检验期限。检验有效期分别截止到2023年10月28日、2024年9月18日,且其中一台已经损坏。6.106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安设开停传感器。7.11601运输措施巷采用绞车提升,巷道中安设的跑车防护装置不符合《煤矿用跑车防护装置安全技术要求》(GB43068-2023)规定,未实现监测(实时监测速度、位置、运行状态、故障状态的监测功能)、报警(超速、故障时,能声、光报警)、联控(故障时能实现提升机的电控联控)等功能。
对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纳雍县阳长镇聂家寨群力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壹仟元整(¥81,000.00)
81000.00元
纳雍县能源局
2025-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