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阿微的果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永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81MA1C057B89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绥芬河市山城路西写字楼一层1-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芬河市监处罚[2023]17号
经查,2023年06月08日,检查发现绥芬河市阿微的果食店经营场所食品销售区的待售货架上发现2瓶产品名称为喜茶暴柠茶˙浓暴柠柠檬粤红果汁茶饮料(生产日期2022.08.27,保质期9个月)已经超过保质期。该批产品名称为喜茶暴柠茶˙浓暴柠柠檬粤红果汁茶饮料(生产日期2022.08.27,保质期9个月)是当事人在2022年12月10日通过微信方式在哈尔滨市道外区世纪名品酒类经销部进购的。此批货物共进购2箱,每箱15瓶,每瓶450ml。这30瓶喜茶暴柠茶˙浓暴柠柠檬粤红果汁茶饮料(生产日期2022.08.27,保质期9个月)进货价格为68元每箱,每瓶进价4.53元,销售价格为8元每瓶,货值金额约16元。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认定属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绥芬河市阿微的果食店《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绥芬河市阿微的果食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杨永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
2.进货订单微信截图2张、进货台账照片3张、微信付款截图1张,证明当事人的进货来源及确认货值金额。
3.哈尔滨市道外区世纪名品酒类经销部《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哈尔滨市道外区世纪名品酒类经销部《食品经营许可证》1份,证明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的情况。
4.电子销售台账照片4张 ,证明当事人经营情况。
5.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执法人员现场检查6份 ,证明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情况。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绥芬河市阿微的果实店查询截图1张 ,证明当事人初次违法情况。
7.整改报告1份 ,证明 当事人整改情况。
以上证据经执法人员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证据。
罚款0.1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000.00元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