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韦维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200MA5KAUK40D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拉友村1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河金市监处罚〔2024〕225号
经调查,河池市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注册成立,2024年5月23日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当事人连续2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公示2021、2022年度的年报。2021年7月5日因未按规定公示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2年7月4日因未按规定公示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未改正。执法人员在河池市金城江区街道办拉友社区副主任的陪同下在对其登记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已不在该地址经营,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建议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