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凉州区金派贝尔西饼屋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晓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602MA71JG3P1Q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明清仿古街14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市监罚【2023】189号
经调查,2023年9月10日,武威市凉州区金派贝尔西饼屋由其总部甘肃金焙食品有限公司配送了13袋香浓吐司食品(生产日期:2023-09-10,规格型号:270g/袋),公司定价销售价为11.80元/袋。当日零售了3袋,购买抽样样品10袋,合计货值金额为153.40元。该公司的定价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和《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抽检购样凭证》所显示购样单价一致。当事人在限期内提供了上述产品的供货方资质、配送清单、出厂检验报告记录。
该店负责人李元庆陈述,武威市凉州区金派贝尔西饼屋是甘肃金焙食品有限公司的直销门店,店内销售的所有预包装食品全部由甘肃金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后直接配送,销售价均由公司定价,门店只负责按定价销售。
2023年10月19日,当事人在接到总店甘肃金焙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召回通知后,立即在店面张贴了《产品召回公告》。因该店未建立食品销售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未规定食品经营单位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当事人销售的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无法召回。当事人提供了店面张贴的《产品召回公告》证据。
案件调查取证中,相关证据和笔录均由武威市凉州区金派贝尔西饼屋委托代理人李元庆签字盖章确认,该案于2023年10月25日调查终结。
对检验不合格的香浓吐司食品标称生产者甘肃金焙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另立案调查。
1.对武威市凉州区金派贝尔西饼屋进行了没收违法所得;
2.没收违法所得 153.4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53.4元,大写壹佰伍拾叁元肆角整。
0.00元
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