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甘家厂乡景国农资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景国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22MA487PT02M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公安县甘家厂乡陆兴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6〕21号
经查,2025年12月20日,当事人从上门推销员(无法联系)处以750元/吨(30元/袋)的价格购进上述湖北斯姆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斯姆特”微生物菌剂5吨(125袋),购货金额共计3750元。该批肥料包装上标注有:
当事上门推销员手中购进湖北斯姆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斯姆特”微生物菌剂5吨(125袋)750元/吨(30元/袋)共计3750元,且放在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该批肥料包装上标注字样包装袋标识为:“斯姆特”微生物菌剂,有效活性菌≥2.0亿/克、总磷(P2O5)≥12.0%、氧化钙(CaO)≥23.0%,氧化镁(Mgo)≥5.0%,净含量:40kg,执行标准:GB20287-2006,登记证号:微生物肥(2022)准字(11284)号,地址:湖北省宜都市化工园区,包装袋内合格证标有生产日期:2026年02月11日。截至本案调查之日,当事人以875元/吨的销售价将上述“斯姆特”微生物菌剂销售完毕,销售金额为4375元,获利625元。
根据NY/T2541-2014、GB20287-2006、GB/T 19203-2003标准检测要求,“斯姆特”微生物菌剂有效活菌数(cfu)技术要求≥2.0,而当事人销售的“斯姆特”微生物菌剂经检验,有效活菌数(cfu)实测值为1.3,属于不合格产品。
另查明,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斯姆特”微生物菌剂每袋包装中虽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但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斯姆特”微生物菌剂时,未向供货商索证索票,也无法提供该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故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行为。
本案中,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为4375元,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625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序号120之从轻情节处理的具体标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 1.25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之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4375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625元,合计5000元,上缴国库。
4375.00元
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